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外部董事队伍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30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依法依规维护出资人利益。
3.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强。
4.熟悉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要求,熟悉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5.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等管理经历,且具有3年以上管理层的领导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履职业绩突出。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首次应聘兼职外部董事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10月21日)。
8.报名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的同意,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兼职的有关规定。
9.《公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10.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外部董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2)曾因违规违纪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的人员。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6)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7)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8)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9)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人选报名。填写并提交《东胜区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材料。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入选评审。由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及政治审查,研究确定入库人选。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审查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6.选聘。根据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按照相关选任程序进行选拔任用。区国资委对被选聘者实施综合考评、薪酬激励、监督约束、有序退出等。
7.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在库期间,如果发生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年龄除外)的情形,应及时退出。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1.《东胜区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3份,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个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4.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如有出版论文、专著、科研项目,请将论文、专著资料和参与项目资料附在材料后。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集中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1月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054349898@qq.com(备注名字+应聘外部董事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宜 高薇迪
联系电话:0477-811288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