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和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聘用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要求,结合乌审旗嘎鲁图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成果转化及财务助理相关工作,招聘条件本次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技能、专业和学历,热爱科学研究;
(三)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团队合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严重违反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达到录用目的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在附件中添加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100KB以内)、学历证书(电子版)、学位证书(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2)简历投递邮箱:270158266@qq.com
(二)面试。
资格初审后,由单位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1、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面试必须由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未能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准备材料:纸质版《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签订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署聘用协议。逾期未能签署聘用协议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期限。
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聘用期为两年。
四、岗位待遇
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合理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嘎鲁图镇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报名人员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聘用协议,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由乌审旗嘎鲁图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三)本简章由乌审旗嘎鲁图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图拉 电话:13848470039
蒙ICP备2021005157号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75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9楼 EMAIL:ordosrc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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