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我院编外人员计划招聘控制数人员23名,岗位招聘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22年6月30日前入职我院并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学历、职称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0日。
8.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2月31日(不含)之后出生。
(二)专业技术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并且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三)行政管理招聘人员学历职称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我院非在编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在我院工作5年内,发生医疗事故,或被科室上交到人事科的人员;
7.近3年年度考核中存在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在本院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为5个工作日;
2.应聘者填写《包头市肿瘤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应聘表》;
报名时间:待定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待定
3.每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报名材料交到包头市肿瘤医院人事科。报名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条件,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审查
1.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包头市肿瘤医院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应聘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进行电话通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笔试
1.岗位开考比例为3∶1。
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3.本次编外人员纳入控制数管理招聘笔试工作拟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阅卷工作结束后,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需求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之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临床岗位按照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1:2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1.应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本次面试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医院网站,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医院网站及院内OA中发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笔试成绩高低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居住街道、所在支部和科室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其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应聘作出评估。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医院网站及OA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包头市肿瘤医院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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